(芷宁写于2007年10月24日)
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对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的影片没感觉了,看后也毫无聊点什么的欲望,似乎对他也进入了提前免疫期,有点雷同于对哈里森·福特的冷感无所谓。不过,相较之下,凯文·科斯特纳好歹还算是个有理想有追求有挫折有坎坷的美国四有中年,不论他不断尝试的新形象,还是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都在不断自我否定又自我塑造着,而哈里森·福特就相对“懒”了许多,运气也好了许多,福特大叔就好似好莱坞商业大片流水线上定制出来的一个体健貌端的重要部件,不论酷酷的冒险,还是帅帅的泡妞,不论当混混,还是任总统,只要需要,他都能适时出现,且圆满完成任务,不过年事已高的他还是早点见好就收为好。
在《布鲁克斯先生》中,凯文·科斯特纳不再是正面英雄,虽然依旧冷静沉稳、坚毅干练、思维缜密,但是拥有很多强人品质的他却是个神经分裂的连环杀手。一说起精神分裂的电影角色数不胜数,观众们闭着眼都能点卯了,如《触目惊心》的汽车旅馆老板,《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女犯罪学心理专家,《神秘窗》中的约翰尼·德普
剪刀插入后的鲜血四溢被强制切换回“现实”——噩梦境。
为何“残酷”,但不乏艳丽的结尾会忽然转向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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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越走越远”的那个人并不是女儿,而根本就是他自己。
布鲁克斯不会被女儿杀死,正相反,“马歇尔”会杀死女儿。
1,布鲁克斯从来不是马歇尔的反面,他只是一个在阳光下被迫控制自己的“马歇尔”。
2,崇拜者摄影师的出现,使得“马歇尔”彻底抬头。
3,对女儿的的情感的不确定,动机的怀疑,都使得他备受煎熬。
4,布鲁克斯对“艺术”的追求主要体现在“意料外”所带来的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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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从杀人取乐的角度看,并非马歇尔影响决定布鲁克斯,他不过是布鲁克斯的“拐杖”。
我不认为布鲁克斯是好的,而马歇尔是恶的。
恰恰相反,真正的混蛋从来都是“布鲁克斯”,马歇尔只是他为了享受赞叹而衍生出来的镜像。
从女警出现以后,布鲁克斯找到了真正的观众,真正能品味他艺术的“同好”,这个观众同好,甚至一点不差过布鲁克斯自己。
也从此刻起,马歇尔将不必要存在,布鲁克斯将更加完整。他定会为所爱的女人
在凯文优雅如绅士般的杀人情节中,肾上腺素隐隐刺激出快感。杀人需要专业,还好看电影需要的仅仅是全情投入的享受
有人的爱好是音乐,有人是电影,也有人是体育或者经济,甚至是收藏哪怕泡妞,这些爱好穿插在一个人的生活中,是除了吃饭睡觉工作之外的最大比重,它们滋润丰富生活,当然也消耗掉一个人的时间精力财力,但人们却又乐此不疲,这就是兴趣的魅力,它替你阻挡乏味带来飞越,它让你的灵魂不用跟着身体一起死死守在地面,而是可以随时飞起来。电影《布鲁克斯先生》里,布鲁克斯先生的兴趣可能更酷一点,他的兴趣是杀人。先别扯道德,你先问问自己,难道从来不曾有过一刻的杀人欲望?电影里正义的女警察在面对骗取她钱财的前夫和前夫的情人时愤怒地说:“我真希望你出门被车撞死,一命呜呼。”瞧,再正义的化身也有片刻的魔性。连杜拉斯也说:杀人的欲望是我生活中的一个常数。”你敢说你从来没有在愤怒的时候对着别人吼出:“去死吧”这样的话?
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种恶念只是偶然乍现的小火花,即刻就能被人们以一种生活方式所化解,譬如有人选择暴食,有人选择狂奔,也有人选择打CS,你都可以使出狠劲,放肆宣泄,对人生并不会带来太大影响
当电影接近尾声,布鲁克斯先生一如既往的来到女儿的房间,却被自己女儿刺死,看到这段我忽然想起布鲁克斯先生杀死那个业余杀手时,说过的话,他说想看到自己最后的结局,当时我以为这就是本片的结局,很有戏剧性,随着布鲁克斯先生的惊醒喘息并祈祷着再次睡去,我忽然感觉,这是不是本片导演给自己的一个选择?就像布鲁克斯先生巧无声息的取走业余杀手的子弹,并自己替他准备了一把手枪。要在他扣动扳机的一刹那间自己决定是否该在此让一切结束!影片的结尾他们都给自己留了两条路。
“布鲁克斯先生”与精神分裂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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